【完结文[综英美]不是美强惨,是batson】【激情日更中,零点前一定,会掉落加更】塞缪尔醒来了,在犯罪巷的深处。他的脑子一片空白,对自己的过去毫无头绪。在哥谭浑浑噩噩游荡了几天之后,塞缪尔蹲在街头,开始思考起了自己的过去。第一,他记得他爹很有钱。第二,隐约记得他有一个很讨厌的兄弟。第三,记得他爹有一个秘密身份,并且加入了一个很有名的组织。塞缪尔看了看水潭里自己的倒影,他隐约还记得自己和爹长得很像。他摸出来手机,挨个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富豪后,屏幕上只剩下了一个人。——布韦恩。确定了爹是谁,接下来的事情就好解决了,他爹这么久不来找他一定是在生气。塞缪尔打开手机:和家里人闹别扭了怎么办?高赞回答:解决提出问题的人。塞缪尔若有所思,解决爹是必不可能的,那就只能解决一下让爹头疼的人了。嘻嘻,决定就是你了,小丑!……一觉醒来后,夜枭发现自己的儿子丢了。儿子不见的第一天:感觉家里空落落。儿子不见的第三天:终极人,你去听听我的好大儿在哪里!儿子不见的第一个星期:妈的,我的儿子呢?平行世界喜当爹的老蝙蝠:)*cp夜翼*地球-3,是一个善恶颠倒,所有超级英雄都是坏蛋的宇宙。推一下基友的亿妄的《触手伪装人类,但大失败》文案:阿斯莫德对人类一见钟情了。但他是个怪物,没有好看的脸,只有黑漆漆的触手,软趴趴的身体。他知道人类不会喜欢怪物。于是他费力变成人形,捏脸却是大失败。歪鼻子斜眼睛,谁看了都说丑。阿斯莫德坐在河边嗷嗷哭。一见钟情的人类走了过来,问他怎么了。阿斯莫德捂住脸:“呜呜呜我好丑,没人会喜欢我。”人类眨眨眼,低头看向他,视线却没有聚焦,人类说:“没关系,我看不见,你要不要跟我走?”阿斯莫德欣喜若狂,抓住了人类伸出来的手:“要要要。”于是阿斯莫德和人类踏上冒险的路,人类说他要找什么东西,阿斯莫德就陪着他去找,翻身越岭,克服一切艰难险阻。他坚信日久生情,人类总有一天会喜欢自己。————可是有一天,他暴露了自己的怪物身份。“刚才缠住我的是什么?”人类问。“是怪物的触手。”阿斯莫德说。“现在趴在我脚边的是什么?”人类问。阿斯莫德猛地抽回触手,说:“是怪物的触手,断了掉在地上。”“那上一秒从我脚边过去的是什么?”人类问。“是……怪物死而未僵的触手。”阿斯莫德干巴巴地说。人类叹了口气,像那时一样对他伸出手:“手给我。”阿斯莫德受了伤,没法变回人形,触手无措地缩成一团,不敢靠近。可是人类抓住了他的触手,低头亲了亲,说:“我早就知道了。”————————江言深是一个瞎子——这是不太有礼貌的说法,但他已经习惯被这么称呼了。在这个危机四伏的世界,失去视力意味着失去自由,哪怕他其实没有瞎得那么彻底。他被困在一方土地,无法离开,直到他遇到了阿斯莫德。他的感知里,庞大的精神体坐在河边,显然是个怪物,可路过的人没人意识到。一个伪装成人类的怪物,只有自己知道他的身份。江言深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。于是他忍住战栗,对怪物伸出手:“要不要跟我走。”【笨蛋触手怪攻×眼盲心不盲受(攻后期捏脸会成功,受后期会恢复视力)】 塞缪尔小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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